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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档案法

根据《新泽西州公开公共档案法》要求查阅政府档案(N.J.S.A.47:1A-1等。):

  1. 根据OPRA,所有政府记录都必须向公众开放,除非特别豁免。

  2. 根据OPRA查阅政府记录的要求必须以书面形式、亲手交付、邮寄、电子传输或以其他方式传达给记录保管人。七(7)个工作日的响应时间直到记录保管人收到请求才开始。NJ TRANSIT的任何其他官员或雇员没有权力代表NJ TRANSIT接受您的请求,并将引导您到记录保管人那里。

  3. 如果记录保管人有必要就您的要求与您联系,则需要提供身份信息,例如您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或电子邮件地址。在不需要联系的情况下,允许匿名请求;但匿名提供个人信息的请求不被接受。

  4. 以印刷形式复制政府记录的费用列于本表正面。在处理您的请求之前,我们将通知您任何特殊服务费用或州法律或法规授权的其他额外费用。付款方式应为现金、支票或汇票,支付给NJ TRANSIT。

  5. 当要求复印超过$25时,您可能被收取50%的费用或其他押金。NJ TRANSIT的保管人将与您联系并告知您任何存款要求。你方同意在记录送达时支付余款。匿名请求要求100%的预估费用的定金。

  6. 根据OPRA,托管人必须拒绝接触在新泽西州、任何其他州或美国被判犯有可起诉罪行的人,世卫组织正在寻找政府记录,其中包含与被害人或被害人家属有关的个人信息。这包括对上述信息的匿名请求。

  7. 根据法律规定,NJ TRANSIT必须在记录保管机构收到请求后的七(7)个工作日内通知您其批准或拒绝访问政府记录的请求。如果所请求的记录目前不可用或正在存储中,保管人将在收到请求后七(7)个工作日内通知您何时可以提供该记录以及复制的估计成本。

  8. 如果您的请求会严重干扰代理机构的运营,并且托管人无法与您达成合理的解决方案,您可能会被拒绝访问政府记录。

  9. 如果NJ TRANSIT无法满足您查阅政府记录的要求,保管人将书面说明拒绝的原因。

  10. 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与请求者达成协议,否则如果记录保管机构未能在收到请求后七(7)个工作日内回复您,则未回复视为拒绝您的请求。

  11. 如果您访问政府记录的请求在法律规定的七(7)个工作日内被拒绝或未填写,您有权质疑NJ TRANSIT拒绝访问的决定。根据您的选择,您可以在新泽西州高等法院提起诉讼,或通过填写拒绝访问投诉表向政府记录委员会(“GRC”)提出投诉。您可以通过免费电话866-850-0511联系GRC,邮寄地址为新泽西州特伦顿819号邮政信箱08625,电子邮件地址为grc@dca.state.nj.us,或在其网站www.state.nj.us/grc. 委员会还可以回答有关法律的其他问题。所有有关向上级法院提出的投诉的问题都应提交给您所在县的法院书记官。

  12. 根据《公开公共档案法》,在此表格上提供的信息可能会被披露。

新泽西州运输记录保管人的联系信息如下:
官方档案保管人
新泽西州交通-9th地板上
宾州广场东一号
新泽西州纽瓦克07105-2246
电话:973-491-7453
传真:973-491-7071

网站:www.ebuyaz.com点击OPRA图标

下载政府档案索取表格在里面pdf格式(27k),请点击这里。

如果您没有AdobeAcrobatReader,您可以下载它在这里

有关更多信息,请访问奥普拉中心酒店或者政府档案局网页.